[摘要] 3月21日,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、中国银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》,指出自3月22日零时起,对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,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%,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%。
3月21日,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、中国银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》,指出自3月22日零时起,对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,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%,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%。
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《通知》获悉,本次限贷还包括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,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,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%。
除此之外,借款人在3月21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,并且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,按原政策执行。3月21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,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够提供交付房款(含定金、首付款或部分房款)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,也仍按原政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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